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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妇再嫁与历史上的“转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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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2-17 01:08:03

  能在儿女成行之后举行婚礼的女性是幸福的,而婚后丧夫的女性则是不幸的。在怒族的神话当中就有"望夫崖"的传说,讲的是有一位名叫"吉娜"的怒族少妇,丈夫上山打虎一去不返,吉娜便带着她的儿女们在村口小溪旁年复一年地等待,最终化成了一大两小的石崖,每当崖上披云遮雾时,人们便说:"吉娜木仁哭了,天要下雨了……"

  对于不幸丧偶的妇女,怒族社会并不无情。在阿龙人中,"吉娜木仁"成了气象女神,人们外出打猎、经商或走亲访友出远门,都要看一看"望夫崖"上是否有烟云笼罩。在怒苏人中,每逢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夸白"和"汝为"(祈雨与祭谷魂)到来之时,每家每户照例要捐粮捐酒以供节日祭祀之用。然而对寡妇却免征粮酒。不仅如此,祭把神灵的鸡宰杀之后,一定要送给村里的寡妇。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怒苏人的回答是"因为没有人替寡妇去打猎。"

  然而,在寡妇再嫁的问题上,各地怒族在历史上都曾流行过被称之为"妻兄弟婚"的转房制婚俗。即兄死寡嫂可以转嫁夫之弟,弟死则弟媳可转为兄之妻。除非男的不愿,女的才能择偶另嫁。甚至于亡夫无兄弟则在本家族中近亲内寻找一适当配偶,只有在本家族成员中已无适当婚配对象才能转嫁夫方家族以外的成员。和初次婚嫁相比较,寡妇再嫁不为人们重视。初次婚嫁,女方身价一般为5-8头黄牛,而寡妇再嫁,其聘礼只需1-2头黄牛,并且彩礼归亡夫家中直系亲属所有。如寡妇再嫁系转房,则无需任何彩礼,只要由当事人通知家族成员,杀猪煮酒请大家吃一顿饭,即算完成了转房的手续。

  这种"妻兄弟婚"的转房制婚俗,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女性婚嫁的选择权利和人身自由,往往造成婚后夫妻双方感情不合的悲剧。因而在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婚姻法》的颁布实施,转房制婚俗已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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