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0年代以前,怒族婚姻习俗中也出现过买卖婚姻和包办婚姻的现象。而在这种买卖婚姻和包办婚姻中,妇女的身价是按黄牛的头数来衡量的。
妇女身价的高低,往往以其是否善于操持家务、绩麻织布以及容貌的美丑而定。当一个姑娘接近成熟期时,家族中的长辈便纷纷对这个姑娘进行"内部评价",认定她值5头黄牛或是8头黄牛。将来有人来说媒时,姑娘的父亲即以这种家族中的评价为标准,向男方索取相应的聘金。在过去,往往有贫穷的男青年,因无力支付这种以黄牛为身价的高额聘金,遂与山盟海誓的姑娘逃婚出走,在异地他乡生儿育女。直到财富积累到足以偿还聘礼之时,才回到村中向岳父付清黄牛,以获得社会的承认。此外,女方悔婚、退婚或弃夫出走,女方家亦要赔偿男方一定数额的黄牛。
在如今的怒族社会中,男方的聘礼和女方的嫁妆,实际上成了投桃报李的婚俗礼仪,成了借以勾通双方家庭、增进夫妻感情的手段了。婚以牛聘和逃婚现象已成为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