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开始成长为亭亭玉立的少女时,她们便开始了和青年小伙子的不同寻常的自由交往。交往的场所称之为"哦吆"。在怒苏语中意为"村里供寄宿的房子"。在过去,几乎所有的怒苏村寨都有"哦吆"。
"哦吆"和村里其他人家的宅居不同,虽然都是俗称"千脚落地"的杆栏式建筑,即楼下饲养家畜,楼上住人的草顶或杉木板顶的竹楼。但一般宅居楼上分为三间住房,而"哦吆"楼上却没有分隔。其房源有的是父母为子女盖的但尚未搬进的新房,有的是主人远行或去世后留下的空房,有的则是孤男寡女的宅居。村里各家各户的少男少女长到十多岁时,就要离开父母,到"哦吆"中寄宿。在那里,他们学弹"达比亚"(一种四弦琵琶),学跳舞蹈。男孩子制弩削箭,女孩子捻麻绕线,各自形成非正式的团伙。在没有近现代教育机构,也没有文字出现的怒族村寨里,"哦吆"实际上起到了现代社会中学校的教育作用,陶 冶着一代人的性格和气质,练就了他们的生活本领和劳作技艺。
然而,"哦吆"的意义并不局限于此,随着少男少女情窦初开,"哦吆"小楼作为公共社交场所,成了谈情说爱最方便的地方。无论是青梅竹马还是一见钟情的少男少女,往往在此山盟海誓,许愿终身。有的甚至在夜间和自己的心上人相拥就寝,清晨才依依不舍地分手告别。这种相拥就寝的情侣,在怒苏语中称为"加尤",意即"睡伴"。尽管当代的怒苏姑娘们对此已十分陌生,但那些年近古稀的老人则说,过去要是没有"加尤",会遭人看不起。在"哦吆"楼上,虽然"加尤"双方都渴望品尝人生甘甜的神秘禁果,但在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的约束下,却仍严守贞操,极少有越轨行为和未婚先孕的现象。
怒族青年男女在"哦吆"生活中产生的自由恋爱,有着久远的历史沿革,与众多民族婚姻制度发展史相似。但这种自由恋爱毕竟同逐渐发展起来的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相矛盾。而怒族社会对此的调适则表现为在家庭中,父母与子女相互尊重,姑娘和小伙子相恋后请媒人勾通双方家长,以使有情人终成眷属。
在现代的怒族社会中,"哦吆"已成了历经沧桑的老人脑海中时常浮现的美好回忆。然而,作为传统文化在民族性格上的沉淀,怒族女性显然要比那些经历了封建社会的其他女性,在婚姻和恋爱问题上有着较强的自主意识。 |